標志的存在、形象依托是以建筑存在為前提的,高樓大廈功能依賴LOGO的引導指示效果來實現。不管是戶外情況還是室內環境,標識與建筑之同都存在必然的關系。在室外處境中,識別與高樓大廈皆是情況中重要組成部分,都是環境形像的傳達,都服務于處境,服務于人,乃至在標志系統未形成之前,建筑作為大城市的標識物,起著空間辨別的效果,兼任著LOGO的性能。在房內情況中,標識與高樓大廈則作為部分與一體的關系,標志成為建筑中重要的空間識別設施,在當今繁雜的當前環境中,沒有一切指示LOGO的建筑讓人難辨別,更談不上地利用,這關于高樓大廈而言就失去了全部意義。 標志
一、LOGO與建筑計劃格調的統一
在籌劃格調上,標識與高樓大廈常常表現出一致性。建筑品格是處境風格的重大體現,為了確保和諧統一,標志一般都遵循高樓大廈的原有格調,以免形成整體情況效果的不協調。同時,LOGO系統還可以詮釋建筑,表現高樓大廈的功能,創造抬高建筑的品格。
當高樓大廈風格比較鮮明時,如富有傳統特色的建筑,標識通常依據高樓大廈格調來探尋品格形成的歷史條件,以確定環境的文化物質,追求風格上的“神似”,而不局限于形態模仿上的“形似”,從而在混入時代成分時,時常更易達成以前與當代的均衡,在統一諧和中富于變化,和諧又不顯單調。
在有些處境中,更加是用現代建筑情況中,高樓大廈格調表現不出明顯物質時,標志的策劃能是建筑狀態的繁瑣化、簡便化、籠統化,根據高樓大廈形態實現計劃元素的提煉,進行變化重組,因此獲得新的樣式,從形勢與內涵上與建筑呼應,達成統一。
二、LOGO與高樓大廈比例關系的相應性
標識與建筑既是并列性的2個空間成分,又是部分與一體的歸屬性關系。標志與高樓大廈的比例關系收拾恰當,才可以地對空間實現感知。
一方面,當LOGO處于建筑物中時,標識可以轉變建筑內的比例感知。如圖2-19中的一組圖,一樣的事物在大一些的空間里看起來小一點。在建筑物內,使得保障應用者視覺體會的舒坦性,往往依據建筑比例對標志尺度進行設置,高樓大廈空間環境越大,LOGO往往也設置得相應較大。
另一方面,當標識處于建筑外,與建筑物同處于1個空間中時,能協助使用者對整體處境的比例實現的感知。在非常大的物體周圍,人很容易喪失比例感,而建筑相對于人而言正是屬于較為龐大的事物,站在建筑附近,假如莫得其余物體的參照,人很麻煩對高樓大廈周圍的情況比例進行感知,而標志和其余要素的長度、數量和放置影響著建筑及空間比例的感知。LOGO能夠使巨大的高樓大廈“降到”人的比例,幫助眾人對空間比例實現的感知。沒有標識的話,就很難感知整體空間的比例關系,而一旦有了LOGO,標志常常就作為感知空間比例關系的一個參照,一把感知建筑尺度、空間尺度的“比例尺”。 背景發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