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空間在夜幕下,既有信息傳播的職能,也有公共安全的貢獻。夜幕總是令人心里不安的,在商業區域空間中,室外標識的光效應就成為了區域黑夜照明的補充。而且出于其畫面本身的優美空間,以及日常給大眾捎來的熟悉視覺記憶,使得大眾穿行在區域空間時不會生成對夜的恐慌,心理安全感會更強,這也是都市中戶外廣告區域的另類貢獻,尤其是臨街的貿易高樓大廈。戶外發光字廣告牌
我就有這樣的體會,在一個生疏的城市考察體驗時,最容易記著的地標物就是高樓頂上的標識,在打車回住處時通常運用幾個高樓頂的室外廣告來肯定距離。而日間的建筑天際線基本隱沒在夜幕中不可辨別,這時候才以為戶外標識不但沒那么討厭,反倒讓我感到安心,因為看見它就到家了,無疑這種體驗許多人全有。輕松辨別的感官圖像事物,就方便記憶,有了記憶就會了熟悉感,而熟悉感即是一類安全提示,更加是用1個陌生的都市情況里,如此心理需要對都會居民與來訪者全是有用的。
自然室外廣告當成地標只是此中一種心理暗示物,區域一體的空間空間語境構建,具備更大的安全確保。是以,有條件的商業區域,依據區域內高樓大廈的條件和位置,應適宜地允許建立樓頂戶外標識與建筑聯動的規劃策劃計劃。它在近距離內不能、影響眾人的視覺,它的高度使得它與地面不再1個感官洞察層,空間感知的角度和距離不具有沖突,不可一概而論地加以局限。但數量上具有總控,材料質地具有要求,視覺傳播的質量要有水準(國際大企業的廣告,本身條件就很高,我們的標識水平有待升高)。 室外發光字廣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