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中大宗研究存在的各樣感官媒介究竟我們大家理當如何稱呼?比如:一條路上的雕塑、是1個景觀,還是一個空間記憶的標識呢?麥當勞的巨型室外標識算是標識呢?還是標志。
從LOGO信息籌劃來看,咱們除外的人、事、物全是有信息的象征的,這一些信息象征不單是視覺的信息象征,有時候還要是聲音,味覺的信息象征等。人的大腦將全體的信息象征可按照各自不同的記憶和明白學習本事,收拾并形成1個信息管理系統。 在不一樣的情況下,這些信息被轉換為影響人類行動的信號,這與人類行動密切相關。但是,感官形勢,在不同的地方也可以被理解為不一樣的含義。譬如:長城——能夠是一個象征主義中國的象征;可是咱們大家對于居住在長城附近的人尋常來說,大概是景觀中的地標。
標識有兩種定義身份:廣義的身份是傳達信息,驅動思考,情感等行為一類介質;狹義是指信息內蘊。這種處境介質,是以一物意味有關的另一物或事,二者相互之間的關聯性是被廣泛文化認同的。 有些關聯是當然的,比方閃電是暴風雨的標志;有些是以前的,例如“。“了結束,這是尋常人所通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