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的存在、形像依托是以高樓大廈存在為先決的,建筑功能依賴標志的引導指示性能來實現。無論是室外情況還是室內處境,LOGO與高樓大廈之同都存在肯定的聯系。在戶外情況中,辨別與建筑全是環境中主要組成部分,皆是處境形象的傳達,都服務于情況,服務于人,甚至在標識系統未形成之前,高樓大廈當成都市的標識物,起著空間識別的效果,兼任著標志的效果。在屋內環境中,LOGO與建筑則作為部分與一體的關系,標識成為高樓大廈中重大的空間辨別設施,在當今繁瑣的當代處境中,莫得任何指示標志的建筑物讓人無法識別,更談不上地利用,這對于建筑而言就失去了所有意義。 標識
一、標志與高樓大廈設計品格的統一
在計劃風格上,LOGO與建筑往往表現出一致性。高樓大廈格調是情況品格的重要表現,為了保證協調統一,標識一般都遵循建筑的原有風格,以免造成整體環境成果的不諧和。同時,標志系統還能詮釋高樓大廈,體現建筑的功能,創造提升高樓大廈的格調。
當建筑品格相對明確時,如富有傳統特色的高樓大廈,LOGO通常依據建筑風格來探尋格調形成的歷史條件,以肯定處境的文雅特點,追求品格上的“神似”,而不局限于狀態模仿上的“形似”,因此在混合時期成分時,常常更易達成傳統與當前的均衡,在統一和諧中富于變化,和諧又不顯單調。
在有些情況中,越發是在現代高樓大廈環境中,建筑風格展現不出顯著特點時,標識的策劃可以是高樓大廈狀態的繁雜化、容易化、籠統化,依據建筑形態實現設計元素的提煉,實現變化重組,從而獲得新的樣式,從形勢與內蘊上與高樓大廈呼應,達成統一。
二、標志與建筑比例關系的相應性
LOGO與高樓大廈既是并列性的兩個空間成分,又是部分與一體的歸屬性關系。標識與建筑的比例關系料理恰當,才可以地對空間進行感知。
一方面,當標志處于建筑中時,LOGO能夠轉變建筑物內的比例感知。如圖2-19中的一組圖,一樣的事物在大少許的空間里看起來小一點。在建筑內,使得保障利用者視覺體會的愜意性,時常根據高樓大廈比例對標識尺度實現設置,建筑空間處境越大,標志往往也設置得相應較大。
另一方面,當LOGO處于建筑物外,與建筑同處于1個空間中時,可以輔助使用者對整體情況的比例進行的感知。在格外大的物體周圍,人很容易喪失比例感,而高樓大廈相關于人而言正是屬于比較巨大的事物,站在建筑物附近,假若沒有其余物體的參照,人很困難對高樓大廈周圍的環境比例實現感知,而標識和其他要素的尺寸、數量和放置影響著建筑及空間比例的感知。標志可以使龐大的高樓大廈“降到”人的比例,協助人們對空間比例進行的感知。莫得LOGO的話,就很難感知整體空間的比例關系,而一旦有了標識,標志通常就作為感知空間比例關系的一個參照,一把感知建筑尺度、空間尺度的“比例尺”。 亞克力背發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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