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的存在、形像依托是以建筑存在為先決條件的,高樓大廈功能依賴標識的引導指示性能來達成。不管是室外環境還是室內環境,LOGO與建筑之同都存在必然的關系。在室外處境中,辨別與高樓大廈都是情況中重大組成部分,全是環境形象的傳達,都服務于處境,服務于人,甚至在標志系統未形成之前,建筑作為都市的標志物,起著空間識別的作用,兼任著標識的效果。在屋內情況中,LOGO與高樓大廈則成為部分與整體的關系,標志作為建筑中重要的空間辨別設施,在當今繁瑣的當代環境中,莫得任何指示標識的建筑物讓人難以識別,更談不上地利用,這對于高樓大廈而言就失去了全體意義。 標志
一、標識與建筑策劃品格的統一
在計劃格調上,LOGO與高樓大廈常常展現出一致性。建筑風格是處境風格的主要呈現,使得保證諧和統一,標志普遍都遵循高樓大廈的原有品格,以免形成一體情況效果的不和諧。并且,標識系統還能詮釋建筑,表現高樓大廈的功能,創造抬高建筑的格調。
當高樓大廈風格比較明確時,如富有以前特點的建筑,LOGO往往依照高樓大廈品格來探尋格調形成的歷史條件,以決定環境的文化特征,追求風格上的“神似”,而不局限于形態模仿上的“形似”,從而在融入時代元素時,時常更易實現傳統與現代的平衡,在統一協調中富于變化,和諧又不顯單調。
在有些處境中,越發是在當前建筑情況中,高樓大廈品格展現不出顯著特征時,標志的策劃可是建筑狀態的繁雜化、容易化、抽象化,依據高樓大廈形態進行籌劃成分的提煉,進行變化重組,因而獲得新的形式,從樣式與內蘊上與建筑呼應,達成統一。
二、標識與高樓大廈比例關系的相對性
LOGO與建筑既是并列性的兩個空間元素,又是部分與整體的歸屬性關系。標志與高樓大廈的比例關系處理恰當,才可以地對空間實現感知。
一方面,當標識處于建筑中時,LOGO可以轉變建筑物內的比例感知。如圖2-19中的一組圖,相同的事物在大一些的空間里看起來小一點。在建筑內,為了保障利用者感官感受的舒坦性,通常根據建筑比例對標志尺度進行設置,高樓大廈空間環境越大,標識常常也設置得相應較大。
另一方面,當LOGO處于建筑物外,與建筑同處于一個空間中時,能夠協助應用者對一體處境的比例實現的感知。在格外大的物體周圍,人很輕松喪失比例感,而建筑相關于人而言正是屬于比較巨大的事物,站在建筑物附近,如若沒有其他物體的參照,人很繁瑣對高樓大廈周圍的情況比例進行感知,而LOGO和其余要素的長度、數量和放置影響著建筑及空間比例的感知。標識能夠使龐大的高樓大廈“降到”人的比例,輔助眾人對空間比例實現的感知。莫得標志的話,就很難感知整體空間的比例關系,而一旦有了LOGO,標識時常就成為感知空間比例關系的1個參照,一把感知建筑尺度、空間尺度的“比例尺”。 三維景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