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標識系統規劃的過程中,同類標志的位置要相對不變,保持一致,盡量防止這一個LOGO放在右邊,而下1個識又放在左邊,這不符合大伙的感官習性。特別是根據國內靠右行走和駕駛的習慣,許多處境地方中的標識系統設置在大家視覺的右邊為主。自然,這只是相應的位置,而非絕對位置,關鍵是用于一個一體區域的相對一致性。LOGO
局一種類的標識應符合眾人視覺習性的流線型方式,能夠連續而勻稱地分散,保持“有始有終”,即便用者從接受第1個標志的信息服務開始,一直到順利到達意圖地,完成1個全過程的服務,LOGO的信息服務才算完成。
同樣種類的標識位置布點要合理,請勿排列得太緊,也不能把間距拉得太大,要想應用者在接納第一塊標志的服務后,需要第二塊LOGO的服務時,特別自然地出現在利用者跟前。正如大伙上臺階相通,一級合階過窄,會讓人有提腳緊趕的感受;而一級臺階過寬,又會讓人感到太慢。相同,如果標識排布太多會對利用者的空間形成干擾,太少又會釀成使用者的宗旨困惑。
一般來說,導向標志在布局上都要求設置在道路或通道的一側,不可距離太遠,盡量均勻散布,避免“半途而廢”的處境(按照前面的LOGO引導走了一半,卻找不著下一個標識,感應突然迷失了目標一樣)。更加是在道路分岔、交叉。轉折處以及一些道路的特別地段,要確保標志布局的將被分布,保持連續性,包含信息內容上的連續性。少許重大的、復雜的區域可思量適當地增多部分LOGO。如有些“迷宮”般繁瑣的場地,岔路多且高樓大廈分散密集,人們的眼光很難發現遠處,在這樣的信況下,就可恰當增多標識的數量。相應的,在一些空間相應比較商單的區域城則可適宜地點少標志的數量。 落地發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