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的存在、形像依托是以高樓大廈存在為前提條件的,建筑效果依賴標識的引導指示功能來達成。不管是戶外情況還是室內處境,LOGO與高樓大廈之同都存在肯定的關系。在室外情況中,辨別與建筑都是環境中主要組成部分,皆是處境形象的傳達,都服務于情況,服務于人,甚至在標志系統未形成之前,高樓大廈當成大城市的標志物,起著空間識別的效果,兼任著標識的效果。在屋內環境中,LOGO與建筑則作為部分與一體的關系,標志成為高樓大廈中重大的空間辨別設施,在當今繁雜的當前處境中,沒有一切指示標識的建筑讓人無法識別,更談不上地應用,這關于建筑而言就失去了全體意義。 標志
一、標識與高樓大廈計劃品格的統一
在籌劃風格上,LOGO與建筑往往展現出一致性。高樓大廈格調是情況品格的主要展現,使得確保諧和統一,標志尋常都遵循建筑的原有風格,以免形成一體環境效果的不和諧。同時,標識系統還可以注解高樓大廈,呈現建筑的性能,創造抬高高樓大廈的格調。
當建筑品格比較鮮明時,如富有傳統特色的高樓大廈,LOGO常常根據建筑風格來探尋格調形成的歷史條件,以肯定處境的文化特點,追求品格上的“神似”,而不局限于形態模仿上的“形似”,進而在混入時期成分時,往往更易達成以前與現代的平衡,在統一諧和中富于變化,和諧又不顯單調。
在有些情況中,尤其是用當前高樓大廈環境中,建筑風格展現不出顯著特點時,標志的設計可是高樓大廈狀態的繁雜化、簡便化、籠統化,依據建筑形態進行計劃元素的提煉,實現變化重組,從而獲得新的形勢,從形式與內涵上與高樓大廈呼應,達成統一。
二、標識與建筑比例關系的相對性
LOGO與高樓大廈既是并列性的2個空間成分,又是部分與整體的歸屬性關系。標志與建筑的比例關系處理恰當,才可以地對空間進行感知。
一方面,當標識處于建筑中時,LOGO能夠改變建筑物內的比例感知。如圖2-19中的一組圖,同樣的事物在大一些的空間里看起來小一點。在建筑內,為了保障使用者空間體會的舒服性,時常根據高樓大廈比例對標志尺度實現設置,建筑空間處境越大,標識通常也設置得相應較大。
另一方面,當LOGO處于建筑物外,與建筑同處于1個空間中時,能輔助利用者對一體情況的比例進行的感知。在特別大的物體周圍,人很容易喪失比例感,而高樓大廈相對于人而言正是屬于較為巨大的事物,站在建筑物附近,如果莫得其他物體的參照,人很困難對建筑周圍的環境比例實現感知,而標志和其余要素的長度、數量和放置影響著高樓大廈及空間比例的感知。標識可以使龐大的建筑“降到”人的比例,幫助大伙對空間比例實現的感知。沒有LOGO的話,就很麻煩感知整體空間的比例關系,而一旦有了標志,標識往往就作為感知空間比例關系的1個參照,一把感知高樓大廈尺度、空間尺度的“比例尺”。 吸塑發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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