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發光字看板與其支承構造、發光二級管發光字本體的結構與主體構造之間均應具備足夠的相應位移本事,需求時還應思索LED發光字結構對主體構造的影響。
下面設計需求中涉及的長度皆為公稱尺寸(對零部件籌劃時指定的長度),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金屬正面
鋼板制成的led發光字面板的厚度不應小于0.8毫米,鋁板極其他合金原料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
當金屬材料正面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時,宜使用空隙不超過600毫米的加強件或固定件加強面板。
(2)樹脂材質看板
1)由環氧樹脂原料制成的Led發光字正面(如亞克力面板)的厚度應符合以下條件。
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不超過600mm時,正面厚度不小于3MM;
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毫米時,看板厚度不小于5mm;
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6毫米;
當看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超過1200mm時,可按照材料供應商的建議決定正面厚度。
2)當led發光字面板由緊密銜接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構成時,應提防塵土和水汽引入到薄板中間,需實現防護等級P65(無灰塵進入,向表面看板各個方向噴水無有危害影響)。
3)應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它自粘柔性材質時,應與LED發光字基材相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