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管制的角度出發,對使用者的行為進行規范性、文明性的限制,也是管理人員實現情況維護的明確依據。
發光字 LOGO是檢修社會秩序的舉措,有些是具有法律意義的,有些則是勸告式的。
在大部分公共場地中最為常見的就是“禁止吸煙”的禁止標志,在公園中則經常可以看 到“愛護綠化”“小心路滑”這么的溫馨提示,乃至在少許處境設施附近常常標識“小心有電”如此的警示話語。
固然,發光字標識中的導向指示標識和處所識別LOGO雖然在性能上有所區分,但并非是絕對的,兩類標志在實際應 用中好多處境下皆是有所重疊的。
在某些環境下,有時地點發光字標識也可能發揮導向指示效果的成果,可是,當通往意圖地的道路相對曲折很困難辨認時,就須要導向 指示LOGO的協助了。
各樣導向指示標志在情況引導中共同表現效果,保障了利用者在行動流程中對處境辨別的連續性。
導向標識的分類規范不同,能生成不一樣的類別體系。如按LOGO安置的不一樣位置可分為: 吊掛式、懸挑式、附著式、自立式、臺式、框架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