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發光字而言圖形標記應簡潔、分明、大眾認知度高、象征意義顯著,而公共信息圖形標記的標準化將有助于圖形標記意義的明確與規范,使圖形標記更具通用性。
語言文字的標準化主要是字體的典范化和多種語言翻譯的規范化。
在現在城市公共環境中,發光字中文字使用還沒有完全形成統一的標準。
無論是中文字體還是英文字體,字體形勢形形色色,甚至有些設計師還嘗試策劃更富藝術性的字體,可是多種字體的使用有時會給應用者捎來一些困擾。
有些處境場地早就留神到字體的利用問題,例如政府旅游局強制典范了星級酒店和景區內的文字使用。
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公共服務處所使用的字體和繁異體字的應用都鮮明規范。
多種語言在發光字中的利用已經很常見,越發是中文和英文的雙語LOGO更是早已作為最基本的需求。
以雙語形式實現信息的傳達即是使得保證信息的地傳達,要是出現錯誤,反而會增多使用者的困擾,那多語言的應用就失去了意義。
顯然,公示語的標準化早就成為亟待要搞定的麻煩??蓞⒄丈虾J械攸c準則DB31/T457—2009《公共處所標志英文譯寫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