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發光字標識系統的3個層級涌現間斷,就會致使環境中的人群源于對處境信息形成困感而迷失方向。
越發是用道路的分岔處、交叉口和轉折處等需要產生信息抉擇行為的情況乃至視野能見度較低或空間環境繁瑣的區域,要確保各層級發光字LOGO對于處境信息傳達的精確和全面,以使每層級的發光字標志都可以表現其效果和效果。
信息層級劃分并非絕對的,每種信息所屬的層次也不是絕對的,需按照完全高樓大廈性能、空間位置等決定。
例如,關于驅車前往航站樓準備出發的旅客,首先須要先找到停車場,如此境況下停車場應當是首要的主要信息,作為第一級信息;但在機場航站樓里面的停車場信息普遍則屬于第二層次。
又如大型城市空間的發光字標識系統構建需要將其分為四個層級:大城市邊緣區域、都市內邊緣區域、大都市副中心、都市中心;然而一般城市空間的發光字LOGO系統只須要將其為別為三個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