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字標志表面構造籌劃要求
標識正面與其支承結構、LOGO本體的結構與主體構造之間均應具有足夠的相對位移能力,必要時還應思索標志結構對主體構造的影響。以下設計條件中涉及的尺寸均為公稱長度(對零部件策劃時指定的尺寸),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導向標識正面
(1)金屬面板
鋼板制成的導向LOGO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0.9MM,鋁板極其他合金原料正面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當金屬材質面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時,宜利用空隙不超過600毫米的增強件或固定件筑固看板。
(2)高分子液態壓克力材質正面
1)由樹脂原料制成的導向標志面板(如亞克力看板)的厚度應符合下面需求。當正面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不超過6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3mm;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毫米時,正面厚度不小于5MM;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mm時,看板厚度不小于6毫米;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超過1200MM時,可依照材料供應商的建議決定面板厚度。
2)當導向標識看板由緊密接觸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組成時,應提防塵土和水汽進入到薄板中間,需達成防護等級 IP65(無灰塵進入,向表層正面各個目標噴水無有危害影響)。
3)應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他自粘柔性材質時,應與導向LOGO基材相兼容。
2.導向標志背板
用于支撐標識且不位于燈箱或類似箱體內的背板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由合金或金屬-塑料層壓板制成的背板:鋼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0.9mm;鋁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2.0毫米;合金-塑料層背板厚度不應低于3.0MM。
2)若是金屬背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則應使用空隙不超過600毫米的加強筋或緊固件進行加強。
3)環氧樹脂原料制成的背板:厚度不應小于5MM;應利用空隙不超過600mm的增強筋或緊固件實現加固。
4)由木板、木夾板或木纖維板制成的背板:背板的寬度和高度小于300毫米時,材質的厚度不應小于16MM;背板的寬度或高度達到300mm時,板材的厚度不應小20毫米。
5)位于led燈箱字或類似箱體內且80%以上邊緣獲得支撐的背板,其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5MM,且最大無支撐面積不應超過1.5㎡。
文章來自m.ymgbroa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