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字標識色彩計劃使用法則
色調是便于遠距離識別的成分,具有較強的感官感染力,它可以直接影響到眾人的留意力和情緒,但原則上所用顏色不超出5種,否則色彩就缺乏識別特點了。發光字標志色調策劃尋常要遵循系統性、共用性、展現性、可辨別性和差距性法則,在籌劃中要靈活使用。
在發光字LOGO設計中,顏色與狀態需要相互諧調才可以出現一個讓人映像深入的款式形像。一方面色彩具備信息傳達、信息篩選、視野引導的效果,因色調的傳播距離和可識別性遠遠高于文字,且不受語言背景的影響,簡明易懂。另一方面發光字標識顏色是對環境空間形象的重大補充。顯然,充分利用色彩給大家的劇烈感官刺激和直觀感受,可使發光字標志越發清晰奪目。不一樣的色調可給人攜來不同的視覺感受乃至心理感受,在發光字LOGO籌劃中,應對照有關顏色原理,并對于具體的情況物質實現色彩解析與研究,充分思索文化情景、處境主題特點和使用者物質等主客觀要素,制定正確的色調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