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發光字標志系統的3個層級涌現間斷,就會引致情況中的人群因為對環境信息形成困感而迷失方向。
尤其是在道路的分岔處、交叉口和轉折處等需要出現信息抉擇行為的處境乃至視線能見度較低或空間情況繁雜的區域,要確保各層級發光字LOGO關于環境信息傳達的準確和全面,以使每層級的發光字標識都可以發揮其性能和作用。
信息層級劃分并非絕對的,每種信息所屬的層次也不是絕對的,需依照具體建筑功能、空間位置等肯定。
例如,對于驅車前往航站樓準備出發的旅客,第一須要先找到停車場,這種情況下停車場應當是首選的重大信息,當成第一級信息;但在機場航站樓內部的停車場信息普遍則屬于第二層次。
又如大型大城市空間的發光字標志系統構建需要將其為別為四個層級:城市邊緣區域、都市內邊緣區域、大都市副中心、大都市中心;可是一般都會空間的發光字LOGO系統只需要將其分為3個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