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發光字標識系統的三個層級出現間斷,就會導致情況中的人群由于對處境信息生成困感而迷失方向。
尤其是在道路的分岔處、交叉口和轉折處等須要產生信息抉擇行為的環境乃至視線能見度較低或空間情況繁雜的區域,要確保各層級發光字標志關于處境信息傳達的準確和全面,以使每層級的發光字LOGO都可以表現其功能和作用。
信息層級劃分并非絕對的,每種信息所屬的層次也并非絕對的,需按照完全高樓大廈性能、空間位置等決定。
例如,對于驅車前往航站樓準備出發的旅客,首先需要先找到停車場,這樣境況下停車場應當是首要的主要信息,當成第一級信息;但在機場航站樓內部的停車場信息普遍則屬于第二層次。
又如巨型都會空間的發光字標識系統構建須要將其為別為四個層級:大都市邊緣區域、都市內邊緣區域、大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心;可是普遍都會空間的發光字標志系統只需要將其分為3個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