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二級管發光字正面與其支承構造、Led發光字本體的構造與主體結構之間均應具備足夠的相應位移本事,必要時還應思量led發光字構造對主體結構的影響。
以下籌劃條件中涉及的尺寸勻為公稱長度(對零部件策劃時指定的尺寸),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金屬看板
鋼板制成的發光二級管發光字正面的厚度不應小于0.8MM,鋁板及其他合金材質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
當金屬原料面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毫米時,宜應用空隙不超過600MM的加強件或固定件加固正面。
(2)高分子液態壓克力原料看板
1)由環氧樹脂材料制成的Led發光字面板(如亞克力正面)的厚度應符合下面需求。
當看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不超過6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3毫米;
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MM時,看板厚度不小于5mm;
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毫米時,正面厚度不小于6MM;
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超過1200mm時,可遵照材質供應商的建議確定面板厚度。
2)當LED發光字正面由緊密銜接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組成時,應防止塵土和水汽引入到薄板中間,需達到防護等級P65(無灰塵進入,向表面看板各個宗旨噴水無有害影響)。
3)使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他自粘柔性原料時,應與led發光字基材相兼容。
文章來自m.ymgbroa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