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字標識表層構造籌劃要求
LOGO正面與其支承構造、標志本體的構造與主體結構之間均應具備足夠的相應位移本事,需求時還應思索標識構造對主體結構的影響。以下策劃條件中涉及的長度均為公稱尺寸(對零部件計劃時指定的尺寸),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導向標識看板
(1)合金面板
鋼板制成的導向LOGO正面的厚度不應小于0.9毫米,鋁板及其他金屬原料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當合金材料面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時,宜利用空隙不超過600毫米的加強件或不變件加固正面。
(2)樹脂材質看板
1)由環氧樹脂原料制成的導向標志面板(如亞克力正面)的厚度應符合下面需求。當看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不超過6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3mm;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毫米時,看板厚度不小于5MM;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6毫米;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超過1200MM時,可按照材料供應商的建議確定看板厚度。
2)當導向標識面板由緊密接觸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構成時,應防止塵土和水汽進入到薄板中間,需實現防護等級 IP65(無灰塵引入,向表面正面各個方向噴水無有危害影響)。
3)使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他自粘柔性材質時,應與導向LOGO基材相兼容。
2.導向標志背板
用來支撐標識且不位于led燈箱字或類似箱體內的背板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由金屬或合金-塑料層壓板制成的背板:鋼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0.9mm;鋁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2.0毫米;金屬-塑料層背板厚度不應低于3.0MM。
2)如若合金背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mm,則應應用空隙不超過600毫米的加強筋或緊固件實現加強。
3)樹脂原料制成的背板:厚度不應小于5MM;應利用空隙不超過600mm的增強筋或緊固件進行加固。
4)由木板、木夾板或木纖維板制成的背板:背板的寬度和高度小于300毫米時,材料的厚度不應小于16MM;背板的寬度或高度實現300mm時,板材的厚度不應小20毫米。
5)位于鏤空燈箱或類似箱體內且80%往上邊緣獲得支撐的背板,其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5MM,且最好無支撐面積不應超過1.5㎡。
文章來自m.ymgbroa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