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發光字面板與其支承構造、led發光字本體的結構與主體構造之間均應具有足夠的相應位移本事,須要時還應考慮LED發光字結構對主體構造的影響。
以下計劃需求中涉及的尺寸勻為公稱長度(對零部件策劃時指定的尺寸),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合金正面
鋼板制成的發光二級管發光字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0.8毫米,鋁板及其他金屬材料面板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
當合金材質面板的寬度或高度超過600毫米時,宜使用間隔不超過600MM的加強件或不變件筑固正面。
(2)高分子液態壓克力原料看板
1)由樹脂材料制成的Led發光字面板(如亞克力正面)的厚度應符合下面需求。
當看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不超過6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3毫米;
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過1000MM時,看板厚度不小于5mm;
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過1200MM時,正面厚度不小于6mm;
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超過1200毫米時,可按照材質供應商的建議肯定面板厚度。
2)當led發光字正面由緊密接觸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構成時,應防止塵土和水汽進入到薄板中間,需實現防護等級P65(無灰塵引入,向表面看板各個目標噴水無有害影響)。
3)利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它自粘柔性原料時,應與發光二級管發光字基材相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