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感官在夜幕下,既有信息傳播的職能,也有公共安全的貢獻。夜幕總是令人心里不安的,在商業(yè)區(qū)域空間中,室外標識的光效能就成為了區(qū)域黑夜亮化的補充。而且出于其畫面本身的精美空間,乃至往常給大眾帶來的熟悉視覺記憶,使得大眾穿行在區(qū)域空間時不能、生成對夜的恐慌,心理安全感會更強,這也是大都市中戶外廣告區(qū)域的另類貢獻,更加是臨街的商業(yè)高樓大廈。戶外發(fā)光廣告牌
我就有如此的體會,在一個生疏的都市考察體驗時,最容易記著的地標物即是高樓頂上的標識,在打車回住處時頻繁運用幾個高樓頂的室外廣告來決定距離。而白晝的建筑天際線基本隱沒在夜幕中不可辨別,這時候才感覺戶外標識不但沒這樣討厭,反倒讓我感到安心,由于看見它就到家了,無疑如此體驗許多人全有。輕松識別的感官圖像物體,就方便記憶,有了記憶就會了熟悉感,而熟悉感就是一類安全提示,尤其是用1個陌生的大城市情況里,這樣心理需求對城市居民與來訪者都是有用的。
固然室外廣告當成地標只是其中一類心理暗示物,區(qū)域一體的空間空間語境構建,具備更大的安全確保。于是,有條件的貿易區(qū)域,按照區(qū)域內高樓大廈的條件和位置,應適宜地允許建立樓頂戶外標識與建筑聯(lián)動的規(guī)劃設計方案。它在近距離內不能、影響眾人的視覺,它的高度使得它與地面不在一個感官察看層,空間感知的角度和距離不具有沖突,不能一概而論地加以制約。但數量上要有總控,材料質地要有要求,視覺傳播的品質具有水準(國際大企業(yè)的廣告,自身條件就很高,我們的標識水平有待升高)。 室外發(fā)光廣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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