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字LOGO表面構造策劃條件
標志看板與其支承構造、標志本體的結構與主體構造之間均應具備足夠的相應位移本事,須要時還應思索LOGO結構對主體構造的影響。以下計劃需求中涉及的尺寸皆為公稱長度(對零部件設計時指定的尺寸),允許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
1.導向標識正面
(1)金屬面板
鋼板制成的導向標志看板的厚度不應小于0.9毫米,鋁板及其他合金原料正面的厚度不應小于2.0mm。當金屬材料面板的寬度或高度超出600MM時,宜應用間距不超出600毫米的增強件或不變件加固看板。
(2)高分子液態壓克力材質正面
1)由環氧樹脂原料制成的導向LOGO面板(如高分子有機玻璃看板)的厚度應符合下面要求。當正面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不超出600mm時,面板厚度不小于3MM;當正面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大于600m但不超出1000毫米時,看板厚度不小于5mm;當面板最小長度(高度或寬度)大于1000m但不超出1200MM時,正面厚度不小于6毫米;當看板最小尺寸(高度或寬度)超出1200mm時,可遵照材料供應商的建議肯定面板厚度。
2)當導向標識正面由緊密銜接的兩塊或多塊薄板疊加構成時,應堤防塵土和水汽引入到薄板中間,需達到防護等級 IP65(無灰塵進入,向表層看板各個宗旨噴水無有危害影響)。
3)利用顏料、熱轉印油墨或其余自粘柔性材質時,應與導向標志基材相兼容。
2.導向LOGO背板
用來支撐標識且不位于led燈箱字或類似箱體內的背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由合金或金屬-塑料層壓板制成的背板:鋼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0.9MM;鋁材背板厚度不應低于2.0毫米;合金-塑料層背板厚度不應低于3.0mm。
2)若是金屬背板的寬度或高度超出600MM,則應使用間距不超出600毫米的加強筋或緊固件實現筑固。
3)高分子液態壓克力材質制成的背板:厚度不應小于5mm;應應用間距不超出600MM的增強筋或緊固件進行加強。
4)由木板、木夾板或木纖維板制成的背板:背板的寬度和高度小于300毫米時,材質的厚度不應小于16mm;背板的寬度或高度達成300MM時,板材的厚度不應小20毫米。
5)位于燈箱或類似箱體內且80%之上邊緣獲得支撐的背板,其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5mm,且最好無支撐面積不應超出1.5㎡。